- 精华
- 0
- 帖子
- 3624
- 威望
- 0 点
- 积分
- 3984 点
- 种子
- 406 点
- 注册时间
- 2004-7-20
- 最后登录
- 2025-9-23
|
发表于 2017-1-5 15:41 · 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客户:
您的私人快件 ,已经抵达广州海关。望尽快与我司联系并及时办理清关手续,以便货物可以及时清关。货物清关所需的相关文件请详见附件的清关通知
货物清关需要如下资料:
1.收件人证 件扫描件(中国籍公民提供身 份 证 正反面/外籍人士提供护 照首页、签 证 页、进 境 章 页/港澳台人士提供大 陆 通 行 证)。
请注意:不足18岁的未成年人需要提供监护人其中一方的证 件资料协同报关;另外请将身 份 证 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具体请参考附件上传样式
资料发送多个附件尽量限制在5MB以内,切勿更改邮件标题或以压缩包或超链接形式发送,发送后如没有收到我司确认回复,请重复发送或直接联系清关专员。
2.填写附件《货物信息表格 》只需电子版回复即可
3.购物凭证或网购订单截图
根据海关公告43号令,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请留意:
1) 货物自到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免仓储费,第六个工作日起收取仓储费0.5元/公斤/天,最低起征点50元。
2) 委托DHL代垫税金(仓储费除外)等款项我司将按垫付金额总额加收2%的进口货物海关费用代垫服务手续,费,最低收费RM20,如不足RMB20,按照RMB20收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