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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1 13:36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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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口袋妖怪粉丝举办活动遭官方起诉 索赔4000美元
zhygh2005 发表于 2015-10-11 12:24 ![](https://file1.a9vg.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然而同人活动每年都各种宣传,同人志各种卖钱,高达同人志也有
怎么没看到告?除了东方是得到神主授权, ...
日本的同人志基本上是'会场限定',也就是说是小范围内贩卖,数量稀少,并不是全国性的,不会追究.其次,同人志的数量往往跟作品的人气成正比,很多作者和公司将其作为一个宣传推广的方式而不以追究,有时侯甚至合作.比如凉宫春日里的鹤屋就是同人创作的人物.第三,原作中明确规定的不能使用的画面,文字资料.名字,情节等.这一点从同人作品中不出现人物的全名可以看出.第四,完全是H情节的漫画作品不会追究,因为一般向情节会被人怀疑是与原作有关联而设的阴谋...这是日本同人大多是H的原因.第五.如果同人作品的收益有超过原作的趋势,会被追究.第六,作品所传播的地区没有原作者及版权持有公司的业务范围,而且此地并没有加入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条约,或者加入了但没有实际执行,那么经过某项手续便可以受到当地法律的知识产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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