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只要能说完并告一段落,为什么不能分开?从原作剧情看,逃离米德加尔是一段独立的剧情,而且从目前公布的内容看,SE明显对这部分的后期节奏做了调整,确保能在一个***后结束这部分内容。
以闪之轨迹为例,如果FF7re采用闪轨1和闪轨2这种分章卖的方式,我认为必须要抵制,因为这才是把一个故事割裂开卖。但如果是闪轨1+2和闪轨3+4这样分2部卖,我觉得就没有问题了。
说到底重点不应该是关注每一部的“游戏内容”吗?整天纠结“分章节”字面意思的话,最后生还者2的英文名可是“the last of us part II”,怎么这个就没人纠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