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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6 14:07 ·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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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立花哲于2007-08-16 06:58发表的:
每个人的喜好有不同~喜欢的游戏类型自然有不同~
没有垃圾游戏~只有自己不喜欢的游戏~
LZ对游戏的描述没有什么不到位~换言之~可以说也充分表现出了对游戏的爱~
至于大家在猜测是哪个游戏~LZ卖个关子也没什么不可以~
律师的才能~是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而不是如何去钻法律的漏洞来为罪犯开脱~
生存和言论这两项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不是建立在施加给别人痛苦之上的~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一份义务~如果说有必须遵守的话~那么版规和你申请ID时的守则就是你必须遵守的~
回喜欢攻击别人的朋友们一句:以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那微弱的存在感的话~我也会无情的抹杀你们
诡辩和反击诡辩是律师的基本功,对法律作出利于自己的理解只是初级技巧,这不光在英美法系中很重要,在重证据和形式的大陆法系中也是很重要
我老爸以前打过一个盗 版官司,对方只能拿出2张搜集到的我老爸公司压制的盗 版CD,所以我老爸只承认这是为客户违规试做的样盘,没有量产过,结果最后对方索赔400K只能拿走30K了事,这就是证据至上的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下是很难做出没有量产的完美逻辑推理的,而且我老爸就是承认做了量产也没有用.盗 版品公司没有任何记录,除非找到所有已经全部卖出去的盘,不然***判不下来
另外纠正一下,所谓"罪犯",是否有"罪"需要由法庭认定,成为"犯人"需要法庭做出有罪的判决,所以理论上没有终审有罪判决或承认自己有罪的都不是"罪犯",因此"为罪犯开脱"的情况多数是被告认罪下的减刑辩护,或者是英美法系中常见的以承认指控和检方换取减刑的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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