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VG电玩部落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chenqiova

[业界] [业界]7月NPD销量

[复制链接]
该用户已被禁言

精华
0
帖子
4142
威望
0 点
积分
4107 点
种子
0 点
注册时间
2008-2-19
最后登录
2019-9-4
发表于 2008-8-15 17:05  ·  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achen126于2008-08-15 17:02发表的:
您不是律师么?还用我教?


我啥时候说我是律师?请你帮我标出来?

我有点弱视

终结者

变态大叔,就是变态大叔!

精华
0
帖子
8938
威望
0 点
积分
9094 点
种子
5 点
注册时间
2004-11-9
最后登录
2019-12-19
发表于 2008-8-15 17:05  ·  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雷怎么又变身为律师了?不是快乐的文字工作者吗?
该用户已被禁言

精华
0
帖子
2924
威望
0 点
积分
2893 点
种子
5 点
注册时间
2007-10-3
最后登录
2022-7-30
发表于 2008-8-15 17:07  ·  湖北 | 显示全部楼层
您一心要为那两位辩护  还要我教么?

对于只需铁嘴的您来说 光凭指出吾辈语病的本领便可将我等打的体无完肤!

求败者

天下一人

精华
8
帖子
25477
威望
7 点
积分
25738 点
种子
7 点
注册时间
2007-5-6
最后登录
2021-1-15
发表于 2008-8-15 17:08  ·  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天回复了21页~我以为FFB以后 有些人已经被人道毁灭了 看来任务任重道远啊~
该用户已被禁言

精华
0
帖子
4142
威望
0 点
积分
4107 点
种子
0 点
注册时间
2008-2-19
最后登录
2019-9-4
发表于 2008-8-15 17:12  ·  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achen126于2008-08-15 17:07发表的:
您一心要为那两位辩护  还要我教么?

对于只需铁嘴的您来说 光凭指出吾辈语病的本领便可将我等打的体无完肤!

我只是很奇怪人家当个邻居碍着你了吗?你凭什么给人家定罪啊?
该用户已被禁言

精华
0
帖子
3227
威望
0 点
积分
2819 点
种子
1 点
注册时间
2008-3-4
最后登录
2020-1-9
发表于 2008-8-15 17:12  ·  新疆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马甲雷。于2008-08-15 16:57发表的:


奇怪,好像别人从一开始便只是进行个人角度分析,没有谁请来您特意做个相信说明吧。

人家做的分析,若觉得不合理你可以反驳呀,好像这里没谁捂着您的嘴不让您说话,绑着您的手不让您打字。您倒是也说出个子丑寅卯啊?自己没那个能力,也反驳不了别人,就在一旁敲边鼓,那如何能证明您的高明和别人的荒谬呢?
.......


哎呀 又开始 插科打诨了,

反驳,***嘛要反驳。

是谁先说|“你们敲边鼓的说的越多,越能证明自己的xxxxx”

有是谁先说 我们没有逻辑思维能力,没有某人看的远的。

你这样给人强加定义。又是证明不了自己这几句话是对的,又反对别人来怀疑,还不需要被强加定义的我们来相信!

你这不是纯粹就是为了喷? 就类似骂人一样么,你不需要相信,我也不需要证明,只要你听到看到就行了 是不是这个意思?[s:144]


既然这样你还敢标称自己的话有营养?




wow! 本人生平真是第一次开眼了。

算了,既然这样那我们敲边鼓就敲的更起劲了么
该用户已被禁言

精华
0
帖子
2924
威望
0 点
积分
2893 点
种子
5 点
注册时间
2007-10-3
最后登录
2022-7-30
发表于 2008-8-15 17:21  ·  湖北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想给人家定罪  只是雷爷的没证据没真相就喷人的水平雷到我了!
现在您有证据有真相尽管教育小弟  小弟受教了!
该用户已被禁言

精华
0
帖子
4142
威望
0 点
积分
4107 点
种子
0 点
注册时间
2008-2-19
最后登录
2019-9-4
发表于 2008-8-15 17:22  ·  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不明白阁下就是搞不清楚这个意思呢?

你们敲边鼓的说的越多,越能证明自己的xxxxx

————————————————
这有什么不对?这里证明你们自己的xxxxx正是你们敲边鼓的行为,跟我何干呢?


没有逻辑思维能力

————————————————

是啊,有逻辑思维能力的人会分析不出如果一个承诺的游戏2010年以后登场,这个硬件商会不会傻到在之前出个次世代,把自己花大钱买来的品牌废掉。

您连这都分析不出来?有没有逻辑思维能力还用我说?

我既然原本就是分析,何用什么定义?我定义它做什么?定义了它我下月工资就能拿一万了?你到底啥想法?

有没有营养,在于说的话是不是有道理,譬如说人家告诉你人家第三方对sce够仁至义尽,等了一年半多,要跨平台只跨对ps3日本没什么威胁的,不跨给一旦起来就能要ps3命的,这就是向他人传递一种“我个人分析第三方是何等心态”之信息的营养。

你在一旁敲边鼓,有甚可传达他人的对业界了解的信息在其中?有营养么?

还在那里死撑,肚子里没货,说不出来道理,老老实实承认,还能落个实诚的美名,现在这左躲右闪的真难堪啊。
该用户已被禁言

精华
0
帖子
2924
威望
0 点
积分
2893 点
种子
5 点
注册时间
2007-10-3
最后登录
2022-7-30
发表于 2008-8-15 17:27  ·  湖北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来给雷爷敬礼!
看雷爷起飞!
该用户已被禁言

精华
0
帖子
4142
威望
0 点
积分
4107 点
种子
0 点
注册时间
2008-2-19
最后登录
2019-9-4
发表于 2008-8-15 17:28  ·  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achen126于2008-08-15 17:21发表的:
我不是想给人家定罪  只是雷爷的没证据没真相就喷人的水平雷到我了!
现在您有证据有真相尽管教育小弟  小弟受教了!

好吧,我再最后教你一点常识。

在现代法律中,对嫌疑人的甄别是以无罪推定为根本。

也就是无论是有怎样嫌疑的人,先假定他是无罪的,而后再由控方找到能证明他有罪的证据,而辩方,则无需什么证据(因为辩方本身就是要阐述当事人没有犯罪,只有你证方的证据能证明某些情况存在时,辩方才有寻找证据证明控方证据无效的证据)

而现在,某人的两个“证据”,根本证明不了荒川实曾和ms合谋其岳父家产。证据是不能牵强附会的。你能证明多少东西,就只能证明多少,法庭是不以你牵强附会的理解为依据的,懂了吗?

有点常识,别再露怯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A9VG电玩部落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5286号

GMT+8, 2025-1-17 06:13 , Processed in 0.184027 second(s), 1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