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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03:12 ·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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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mblin于2006-12-22 02:18发表的:
有这么个办法. 出国时带上家里的一个小LCD显示器(14寸即可), 出海关时需要将贵重电器填单, 以免回国时重复打税. 那张单上只需填写大致型号和价值,不用填机身号. 因此价值可以随便填个大点的(别超过太多, 不然人家不信, 拆开来检查你就完了. ), 然后出去了就把14寸的扔了, 带个46的回来. 那张单照样有用. 这叫......太子换狸猫........
回来时如果海关的人怀疑, 就说"你看, 我出去时单子上都有, 这是我带香港去修的!".
例: 单子里名称/型号上填 "SONY牌 LCD '. , 价值上填15000
.......
申报出境物品有编号的必须抄上编号
你当海关是***吗?你们这种人他们见得多了
还有你拿去修可以啊,有没有交税记录,没有的话先去补税!
LCD是17寸以下打税1000,超过17寸每寸累加,好象每多1寸加200-500吧,带个50寸回来直接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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