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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贝维克

魔鬼终结者3和trs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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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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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18:49  ·  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我不说别的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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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18:53  ·  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清风断恶于2009-06-08 18:39发表的:


在本贴中马甲雷已经承认事实确实如我所说,卡秋亚的头像除了帽子和衣服外另有明显变化

鉴于你马甲雷在这个问题上攻击过我,并指责我是错的坚持你是对的
.......

你答非所问,回避我真正的问题,我还没要求你来给我道歉。你还来劲了是么?

而且你打算让我怎么跟你道歉呢?针对哪个事件来道歉?要道歉,首先要确定我曾经“对不起”你,对吧?请问我对不起你什么了?这个“错误”的反对,损害了您什么声誉?给您造成了怎样的精神伤害。导致了怎样严重的后果。说来我听听?

我攻击过你?在哪里?多少楼?怎么表现,说出来,让我看看,顺便确定别让我找到您更早的攻击。不说别的,什么“你心理有问题”“你一知半解”“你神经过敏”,这些“友好”的语句都是出自谁的手笔啊?我不告你人身攻击,够客气了,你还反咬一口了?

我对你说的最早的,算得上最不客气地话,也是在本帖26楼的“我现在有点怀疑,to您真的接触过?还是说仅仅道听途说?”这就是您家定义的人身攻击啊?要不说长见识呢。

我的头像观点在30楼吧?您找吧。找到了别忘了通知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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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18:54  ·  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清风断恶于2009-06-08 18:49发表的:
很好,我不说别的什么了

等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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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能说什么别的?我好奇ing

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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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18:58  ·  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多说是因为我发现你并不是个事理说的通的人

换句话说,不是个明白事理的人

与其浪费时间对牛弹琴

不如省点力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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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19:03  ·  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清风断恶于2009-06-08 18:58发表的:
不多说是因为我发现你并不是个事理说的通的人

换句话说,不是个明白事理的人

与其浪费时间对牛弹琴
.......

说理……真是引我一笑。

我给你充分的说理空间,我让您跟我一起找谁人身攻击的词汇较多,难道是不给您说理的机会?

您敢么?您敢找么。

我先提一个,您在这个帖子里对我的人身攻击靠前的,有29楼的“我看你心理有问题”这一句,明显的人身攻击,你承认不?在这之前我有半句话涉及到具体到您的人身、您的心理吗?您找出来我看看行吗?(至少到您说我“神经过敏”“吃饱了撑的”之前,我都没有针对您的人身说过半句侮辱词汇。你还跟我叫劲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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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8 19:35  ·  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清风断恶于2009-06-08 18:39发表的:


所以我要求你向我做一个道歉

否则泪区对你的人格评价会进一步降低
.......

清风兄,看到你这句话,我不笑都不行了,你不是在搞笑的吧?

已经低到不能再低的地步,哪里还会进一步?

而且你还要求道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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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19:48  ·  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贝维克于2009-06-08 19:35发表的:


清风兄,看到你这句话,我不笑都不行了,你不是在搞笑的吧?

已经低到不能再低的地步,哪里还会进一步?
.......

瞧,能辩论的一个没有,人身攻击可是争先恐后。

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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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23:11  ·  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很勉强,不过雷文你总算也承认自已说错了,可见你也知道继续否认事实是没有出路的
不过那个态度我实在看不出多少诚意啊,相反,咄咄逼人得让人以为你才是对的那一方

因为你这种态度,现在人家要求你道歉了,我判断了一下,你应该道歉,理由如下
1、争执的焦点在“头像的差别”。你宣称重点不在头像差别,而在对剧情的认识以及应该以何种途径来了解剧情,但这只是你单方面的看法。不管你所认定的重点在哪里,辩论都必须以尊重事实为基础,在此次事件中,最基本的事实是“头像存在着你所没有看到的差别”。你对这个事实一开始是认识不清的。清风只是在一开始跟你就剧情进行了一些讨论或者说辩论,之后因为发现你对作为辩论基础的“头像差别”这一事实认识不清,于是将重点转移到要求你认清事实。此时不管你所认为的重点是什么,你都应该转换视角去确认清风所说的头像问题是否属实,因为如前所说,辩论必须以尊重事实为基础。但是很遗憾,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在头像差别问题上,你站在了事实的对立面。
总之,你对基本事实认定错误。

2、如前一条所说,在对基本事实认定错误的前提下,对清风出言不逊
例:“还在这里嘴硬。我见过那许多不要命的,今天还真是长见识了。
我就在这里问你,到底变化在哪里。你说出来啊,大嘴一张“明显明显就是明显”,到底明显在哪里?您怎么就是讳莫如深连句痛快话都不说?
除了衣服,第一张头像和第二张头像最明显的区别只有两处,眉毛的角度稍微变化一下,嘴唇有点深色。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除此以外,还有什么?你说呀?这就是你们家的明显表现?
除了衣服和帽子以外,剩下的到底哪里还有能看得出区别的变化?你就跟我揪这个字眼?”

3、看清了基本事实后,仍然对自已之前的错误不以为然,强词夺理,继续对清风出言不逊
例:“而玩游戏也是如此,别人不在意头像除了帽子和衣服之外有其他的变化,正是因为别人玩游戏的关注点不在于此,别人玩游戏,所第一注重的便是游戏的内容,是游戏剧情中体现出的联系,至于说头像中除了帽子和衣服以外,到底眉毛转个几个角度,嘴唇是不是比以前红些根本不是玩游戏的人应该去注意的东西(或者至少不是该首要或重点去注意的东西)。真正会玩得人,没有必要去注意头像,而只有那些类似于墙头芦苇的根底浅角色,才会把“我今天看到几个头像的变化”作为一种资本向他人炫耀以为功。好吧,我承认,卡秋娅的头像除了帽子和衣服外,眉毛和嘴唇也有变化。可那又怎样?难道这就能成为您所说的“人们能通过这些变化去了解卡秋娅的经历和性格有变化的依据”吗?人们用得着特意去后面看这个稍微凶一点的头像来了解他们在前面早就了解的信息么?
你还显出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给谁看啊?”


好了,你道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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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0:19  ·  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马甲雷。于2009-06-08 09:40发表的:


我只要说,一个连bug(是属于那种完全可以修正的,但还不能保证会出现其他问题的bug,放到别的公司很可能就通过了的bug)都不放过的企业,他们会容忍一个游戏在创意上出现问题吗?因创意不符合super mario club会员的口味而被枪毙的作品,至少在任天堂来说要远远高于因bug而被枪毙的作品。而就当时来说,这种表现已经不可能做得更好了(至少在当时的业界,专用代码的问题也没有解决)。虽然说这种表现远远达不到制作人所期望的要求(加贺昭三曾说“我期望的系谱最终结局无疑应该发生在一个深邃的地下室中”),但不要因此混淆“制作人所期望的高度”和“当时的技术所能达到的高度”这两个概念。不客气地说,如当时加贺昭三的想法,任天堂要是做不到,世界上任何一个游戏企业都不可能做得到。这一点已经被确证了吧?(加贺昭三99年独立以后说了n多想法,什么时候才实现的。6年以后的bs。)系谱的不完美,有时间上的原因,技术上的原因,商业档期上的原因,但唯独没有制作能力表达不到,或者缺乏诚意的原因,bs的很多设计缺憾,是那么有着如此技术上的阻碍,时间上的困境,让开发人员这么无奈么?我想这个答案,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份。

一个东西,是不是达到所谓的巅峰状态,并不是说去比较谁的不足更多,而是要看它们的不足是属于“不可逆转”(哪怕是在当时来说)性质的,还是“完全可以做得好而不做”的,系谱的很多设定在当时来说都是第一次做,摸着石头过河,被水打湿鞋子可以谅解,而且时间仓促(从筹划到完工上市只有2年半时间,其间还包括n个永远不会面世的成品作),又遇到95、96年期间的硬件变革时代,很多新技术没有被测试过。问题多多。如此,出现不完美的表现也是难免的。但面对这些困难,却能够体现出如此素质,难道不够巅峰么?反过来说,bs开发的时间是多久?按eb自己的说法,是4年时间,几乎是系谱的1倍,而bs中许多技术,即便是eb自己也不敢说是什么高新精尖技术吧?时间如此充裕,技术如此成熟,还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那该怎么算?
.......


制作公司内部的事情,还是不要妄加揣测的好,你觉得系谱的不完美是因为时间因为技术因为商业因素,那又如何得知BWS不是因为同样的原因没有做到更好呢?4年的时间,你又怎知这4年时间完完全全用在BWS上了呢?你又怎知这4年时间里BWS脱胎换骨了几次?(顺便,系谱的开发时间是差不多两年半,而且原本可能要拖到三年)
系谱的出生只是受到时间技术档期的影响吗?这个档期是怎么回事,时间限制又是怎么回事,或者,我直接地说,横井军平,这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这个我想你是再清楚不过了。

说起来,还是因了你的文章,我才了解到的这一切……
不管怎么说,我要谢谢你,在很多很多年前,你的那些文字,曾经让我深深地感动过,也让我第一次知道我所深爱的FE背后还有那许多曲曲折折。
但是,当你面对BWS,一切都变了。偏见跟渊博的知识起化学反应的结果,就是出现了现在这个马甲雷。算了,我也不说了,说了你也是不以为然。

总之,以后少牵扯到制作态度、制作水平,除非你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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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8:50  ·  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丝丝缕缕于2009-06-08 23:11发表的:
虽然很勉强,不过雷文你总算也承认自已说错了,可见你也知道继续否认事实是没有出路的
不过那个态度我实在看不出多少诚意啊,相反,咄咄逼人得让人以为你才是对的那一方

因为你这种态度,现在人家要求你道歉了,我判断了一下,你应该道歉,理由如下
1、争执的焦点在“头像的差别”。你宣称重点不在头像差别,而在对剧情的认识以及应该以何种途径来了解剧情,但这只是你单方面的看法。不管你所认定的重点在哪里,辩论都必须以尊重事实为基础,在此次事件中,最基本的事实是“头像存在着你所没有看到的差别”。你对这个事实一开始是认识不清的。清风只是在一开始跟你就剧情进行了一些讨论或者说辩论,之后因为发现你对作为辩论基础的“头像差别”这一事实认识不清,于是将重点转移到要求你认清事实。此时不管你所认为的重点是什么,你都应该转换视角去确认清风所说的头像问题是否属实,因为如前所说,辩论必须以尊重事实为基础。但是很遗憾,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在头像差别问题上,你站在了事实的对立面。
.......

mars君,我说错的地方是会承认的,这一点无所谓什么勉强。早在最初,我就已经指出眉毛的角度,你觉得那也是勉强么?

但是,mars君显然在这次评论中偏袒了某一方。为什么这么说呢?我就针对你给我定的罪名(或者说叫“应该道歉的原因”)一条条来说:

你首先说“争执的焦点在‘头像的差别’”。是这样吗?我也许不大需要让您去看看我的原句,我的原句已经把重点和附加的东西写得非常明白,重点在外,附加的内容在括号内,我想mars君大概不会否认这样一点基本的事实吧?那么问题就出来了,既然我说的重点另有他物,为什么清风君撤其重点而不论,非要揪着这样一个添加内容大做文章。这岂非从一开始就是本末倒置,你还在这里给他帮腔,说讨论的重点是头像差别,什么辩论必须以事实为基础,那么我倒要问,我提问说“头像和性格转变哪个在前”,更早于他纠缠我头像有无变化的问题,请问这个事实的基础又跑到哪里去了?他说玩家是看头像而知剧情,莫非这就是以“事实”为基础吗?哦,你的意见是“清风只是在一开始跟你就剧情进行了一些讨论或者说辩论,之后因为发现你对作为辩论基础的‘头像差别’这一事实认识不清,于是将重点转移到要求你认清事实。”请问,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转移话题呢?作辩论的人都该清楚,对辩论的主题(放到这里也就是剧情的辩论)不加回应,反而纠结某些细枝末节,这就是mars君您主张的辩论方式吗?我记得就在不久前,mars君还深恶痛绝地指责我辈不论主题,只在细枝末节的无关话题上耍嘴皮子的行为是错误的。怎么这么短时间内,mars君就忘记了自己的初本立场,力陈我“应该转换视角去确认清风所说的头像问题是否属实”?难道这就是您判断是非的标准?我讨论的是头像和性格谁变化在前的问题,清风这么做,很明显就是在转移话题,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抠字眼耍嘴皮子,您还要我配合他?我凭什么?你说出来。我这么和你辩论,不谈你的主题,只在你于末枝上的认识差异大做文章,你会接受么?(别告诉我你会接受,你昔日和我谈论晓女的帖子我都保留着,那时候你似乎相当不满于我纠缠你对晓女不了解,不深入的部分)既然你把话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询问你一个问题:辩论时,是刻意回避,转移话题,在无关紧要的字眼上大做文章的性质更恶劣,还是对一个问题有分歧意见的性质更恶劣。你不妨作出你自己的判断。

也许你还不服气,说你以前也这么做过(转移话题之类),别人怎么就不能这么做?好,姑且不论我以前是不是这么做过,现在假定就是了,我们就算是以“头像的差别为辩论主题”,你可以看一看我在这件事中到底有哪些责任……你说我“出言不逊”,好!我们就来看看按照这个标准,谁更该给谁道歉。
下面是引用清风断恶于2009-06-05 16:55发表的:
讨论游戏而已,你老喜欢主观猜测别人意图,说你句神经过敏还是轻的

.......

33楼
下面是引用清风断恶于2009-06-05 17:01发表的:
跟我争这个,真是吃饱了撑的.......

35楼

如果我在41楼的回答就算“出言不逊”了,请问,上面两句话又该算什么?是出言有逊么?

你可能要说“人家占理”,请问,就算如此,占理的一方就可以出言不逊?这是你定的规矩?

我41楼的帖子比前一帖晚了一天左右,他的帖子就在这期间出现,请问你还在全程监控,你怎么不说说他出言不逊的问题?他这种“出言不逊”是不是应该先向我道歉。

然后是看清楚事实后,某人出言不逊(甚至已经开始人身攻击)的言语更多。需要我一个个给你找出来么?恩?

在这次处理中,你一不对别人随意转移话题,混淆论题的行为进行干预,还为其呐喊助威,二不首先纠正某些人出言不逊的行为,等到别人反击时才鸣鼓而攻。最后却要我来“道歉”,这就是公正的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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