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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rok

之前买会员送的ff15过了兑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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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04:38  ·  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叶子的心愿 发表于 2017-5-16 10:58
其实区别在于如何看待兑换码,在此时兑换码并未被使用(因为它并不在你的账户里).在兑换码未被使用之前, ...

如何看待兑换码,不是又回到最初我说的有现时间兑换和无限期兑换了吗?或者你的意思是过期的退钱,就和过期应该还能兑有了本质区别?如果未兑换等价于交易未完成,那么就相当于捆绑的是游戏copy right,但是我想购买页面里已经说清楚是兑换码了。兑换码和copy right还是有区别的,有人就专门买了套装然后转卖兑换码,如果是数字版的copy right,这样就不行了。如果游戏发放形式随便改的话,可能很多人更想要实体版。

关于过期退款,不是说不可以,但是和这次交易没有关系啊。你可能说了一种对买家更nice的交易模式,但是不是这次采用的模式。
顺便说一下你说把兑换码看成借款的,如果一个企业面向个人大量公开借款,那叫非法集资。

然后又说到谁损失谁有理的模式了。不是消费者损失了就是有理的,要看损失是怎么造成的。弱势群体还承受了损失,可怜同情,但是不等于有理。

如果非要找理由***的话,我之前说的未提醒,你说的页面未写明兑换码发到哪里(如果是真的),都可以作为***的理由。如果我碰到这种事,也可能这么去做,但是这样的理由并不能改变我认为lz或我自己(发生在我身上)占绝对主要责任的想法。向你和某几位都是不提lz的责任的,所以我有回复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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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yu5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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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04:45  ·  福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叶子的心愿 于 2017-5-17 04:52 编辑
trueapples 发表于 2017-5-17 04:38
如何看待兑换码,不是又回到最初我说的有现时间兑换和无限期兑换了吗?或者你的意思是过期的退钱,就和过 ...

你一直在强调公平,那我们就来看看这场交易是不是公平的.

首先如果把这场电子交易带入到现实中,公平交易至少应该建立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当场验收的基础上.如果无法达到这样的方式,至少在买家未收到货之前是不应该全额支付的.也就是说需要所谓的订金或定金.如果是订金那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交易终止后必须退还,如果是定金则不可以超过总额的20%,并且绝对不可能是全额.

再来看条款,你强调过契约精神.但这场交易中的协议是由卖方单方面制定的,而且此协议并不允许买方协商更改.买方甚至就商品价格与卖方协商的可能性都不存在.在现实中正规的买卖,一定是经由双方协商买卖协议后进行签署再交易的,买方至少有参与制定协议的权利.而在这场交易中,买方仅拥有选择接受或放弃的权利.虽然买方可以选择放弃,但消费者对法律的知识是有限的,无法完全了解协议中的条目,这可能导致买方在被误导或忽略了潜在问题的情况下接受了协议.

从这两点看,这场交易完全是在对买方不公平的情况下展开的.

再来说说兑换码的问题,未履行告知义务只不过是你能想到其中一个片面的说法.事实上假设兑换码具备有效期,那么也是人为的保质期罢了,无法和现实中食品,化工品的保质期划等号,现实中这些商品的保质期是有不可违抗的自然定律的,并不是人为设置的,只能人为的尽量延长它.这就是法律在保护这些商品的时候掺杂了人性.客观角度上兑换码根本不存在保质期,也不存在为兑换码设置有效期的理据,兑换码本身的生产成本无法估量,生成数量也几乎不受物理约束.在这场交易中的兑换码被卖方作废,相当于是由卖方人为破坏的.

兑换码的用途是让买方最终得到游戏.兑换码应该是一个为交易便利的工具,与现实对照可被视为商品的载体,通俗的说就是游戏包装盒.它并不是买方购买的目的,它负责承载商品以便于送达买方手中,即便它单纯的损坏了,承载的商品也不应该被损坏,而在这件事情中商品显然被无情的一并摧毁.买方购买的目的始终是游戏.倘若卖方不以最终让买方获得游戏的目的努力,而是将买方制约于自己设定的兑换码有效期以及自己设计的复杂交易中,那么在这里已经存在很大的不公了.即便协议中提到兑换码的到期时间是4月30日,但兑换码仅作为商品的载体,而不是买家购买的目的,卖家依然有义务通过兑换码之外的途径为买家最终获得商品而努力.

然后你的另外一个情结就是道德绑架的问题,你认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是一种道德绑架.那来看看目前的情况吧.

你提到站边的问题,要回到公平交易来说了.公平交易的主旨是为了交易双方都不受到损失.目前的局面是卖方收到了钱,而买方并没有得到最终的商品.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前提来说,根本都不能构成公平交易.从这个角度来看说买方是弱势群体都已经是客气了,用受害者来称呼完全不为过,在这场交易中他是确确实实的损失方,也是受害者.事件的进展也完全没有得到公平交易应有的结果.这种情况就算进行调解,也是以减少双方损失为前提的.你摆出的姿态显然是买方可以去申诉,但受损失不能代表有理,而卖方事先声明了就完全没错,这显然不是为得到公平交易最终结果的态度,声明只能被视为逃避责任的做法罢了,这场电子交易协议中的声明全是用来保护卖方的,对于买方的保护甚是寥寥,是否可见公平?电子商务新兴的这些年,相关法律法规也在完善中,不足是肯定有的,存在争议也很正常.但公平的前提是协议本身就应该尽可能保障双方的权利,而不是偏向某方,甚至涉嫌制定霸王条款.

到此,我希望你能先弄清楚一个关键点,假设这场交易是建立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当即验收银货两讫的前提下,我会选择保持更为中立的态度.然而事实是卖方在收到全额款项后所承担的风险相对买方要小很多,此后交易的时间拖得越久,买方承担的风险就越大,那么一切视角就应该发生改变,无论是未尽到提醒义务又或者是达到有效期,都是卖方为买家制造的风险,所谓的公平也被瓦解.我选择支持买家是因为我不认为这件事完全就是他的错,因为我一直觉得这交易不公平.你认为有协议就是公平的,然而你没有以公平交易作为前提.你可以否定谁损失谁有理的说法,但你不能否定的这场交易存在不公的事实.

我不明白面对这种局面,依然选择替得利的卖方说话是一种怎样的世界观.面对已经遭受到损失的人确可以义正言辞的说出各种歪理.口口声声就事论事,但面对一场不公平不公正的交易,却可以为得利者甚至自己找到诸多解释,这简直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之前你一直在强调公平,引出道德绑架的话题,但你不觉得当今社会正是诸如你之前本末倒置偷换概念的言论绑架了消费者的权益,导致众多消费者无法***的现象么.要是抛弃公平交易的前提,再多的抗辩都是苍白无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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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04:55  ·  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叶子的心愿 发表于 2017-5-16 10:26
保护法被制定,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 会被制定出来就是有原因的,法律法规都更倾向与弱势方(制定的初衷 ...

你觉得我总是抛开消费者受损失更多的事实去要求公平,但你得承认并不是所有的损失都是强势群体造成的。

我见过现实中孕妇大出血死了,停尸在医院门口要赔偿的。网上新闻里更多比如之前野生动物园的事,再早扶老人的事等等。弱势并不一定代表好的一方。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很多时候出事了,弱势(不是说有理***的时候)会凌驾在强势者如医院、学校、富人、商家等等头上要赔偿?因为之前发生过这样的成功的案例,强势者怕麻烦不愿意较真,或者说较真的损失大于被勒索。然后情况就变得更恶劣。

所以我更希望能较真一点,把是非黑白分清楚,该谁责任就谁的责任。另外再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讨厌人情凌驾于具体规则和情况之上吧。因为人情是活的,变通的,正反说都能找出道理,而规则是死的容易判断的,就算有模糊区间也不会说正反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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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yu5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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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05:03  ·  福建 | 显示全部楼层
trueapples 发表于 2017-5-17 04:55
你觉得我总是抛开消费者受损失更多的事实去要求公平,但你得承认并不是所有的损失都是强势群体造成的。

...
因为人情是活的,变通的,正反说都能找出道理,而规则是死的容易判断的,就算有模糊区间也不会说正反都可以。


这个就是你现在在做的事情,你一直在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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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05:30  ·  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叶子的心愿 发表于 2017-5-17 04:45
你一直在强调公平,那我们就来看看这场交易是不是公平的.

首先如果把这场电子交易带入到现实中,公平交易至 ...


这么晚了还在?

公平交易至少应该建立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当场验收的基础上

这样公平交易就太少了。你的工作合同是先货月底才领钱。淘宝是买方先款卖方先货支付宝担保。你的手机月租是先款后货,额外消费是先货后款(不过考虑国内都是预付,所以还是先款后货)。总之除了当面交易,很难做到一手钱一手货。交易的公平也不是这么定义的,不过讨论微观经济学的公平交易也没啥意义。

这场交易中的协议是由卖方单方面制定的,而且此协议并不允许买方协商更改

这个我以前说过了,生活中银行服务协议,社会契约的法律等等都可以看做单方面的标准化合约。因为其标准化,受众很多,所以并不是一定明显偏向卖方。至于说忽略了潜在问题下接受协议,这个很难证明,现实中我只知道香烟危害标识、网游警告、入市风险提示是必须主动提示的,其他就是食品标识之类了。放到这个合约里,双方没有面对面接触,文字提示算不算尽到充分告知义务不是很明确。

客观角度上兑换码根本不存在保质期

兑换码是存在天然保质期的,最大的是企业存续时间(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未说明情况通用的是服务提供时间(关服即止)。这里只是人为缩短了这个有效期,但是有效期买之前也应标明了。这种交易其实很常见,如正版蓝光碟中附送的下载版兑换码也是有有效期的,实体pc里steam兑换码也有,包括***兑奖也有(按你的说法,客观上***也不存在有效期吧)。

卖家依然有义务通过兑换码之外的途径为买家最终获得商品而努力.

你想买什么和买到什么不一致不是很常见的事情吗?卖家卖兑换码,你想要游戏,然后时限前凭码可以兑换游戏,是不是这个逻辑链?卖家明确告诉了你是有时限的兑换码,是你自认为具有时限内兑换的能力,才把兑换码和你想要的游戏联系起来的。而显然现在说明买家太自信了。所谓的义务,是你主观添加上去的,合约里不会有的。如果你非说有义务,就要证明卖方有意欺骗你产生兑换码绝对等于游戏的认知,就好像股市经纪做出盈利承诺一样。

你老是说我在说歪理,然而我感觉你是把主观意愿放的太高,不了解或无视合约以及现实。你说不认为完全是他的错而支持他,我承认不完全是他的错,但你却不承认他要承担大部分错误。注意,我从来不否认ps有错,比如未尽提醒义务之类的。你觉得我阻碍消费者***,我有这么大本事?请问你,消费者***靠什么,是合约法律,还是靠损失搏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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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yu5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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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05:46  ·  福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叶子的心愿 于 2017-5-17 05:48 编辑
trueapples 发表于 2017-5-17 05:30
这么晚了还在?

哈哈,游戏更新了起来设置个东西~ 刚好是这个时间点

这样公平交易就太少了。

是的,公平交易本来就少,所以弱势群体存在是必然的.不公平就是不公平,不要找其他借口和事例来试图解释这种不公平是合理的.就像你说的,"强势者怕麻烦不愿意较真",这里也只不过是消费者不愿较真的妥协罢了.先前我也不想较真,只不过是同情的替lz说几句话而已.然而真的较真起来,这件事请还可以有很多回旋的余地的.

兑换码是存在天然保质期的,最大的是企业存续时间(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

天然保质期显然比强行制定的保质期要合理,即便该兑换码到期,依然可以提供新的兑换码.

所谓的义务,是你主观添加上去的,合约里不会有的。

合约里也只是注明兑换码到期时间,并没有注明兑换码到期后交易被终止.商品标题写的是游戏,而不是兑换码.兑换码依然是作为载体,兑换码破损不能代表商品本身破损.

你一直强调的是合约,然而合约本身不公平是显而易见的.合约存在争议性是兑换码有效期,霸王条款.声明的有效期不代表就是合法了,合法性存在争议.

请问你,消费者***靠什么,是合约法律,还是靠损失搏同情?

我认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和本次交易存在不公现象没有联系. 是你自己非要联系在一起来想的.

这个交易不公平是显而易见的,你确一直要找其他例子来做关联,这完全是偷换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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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yu5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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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06:02  ·  福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请其实去投诉到315估计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毕竟315都是熟知商品交易法例的法律人士=.=

以下内容纯属复制

让我们一起记住这些“霸王条款”,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
(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

(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略..........

“霸王条款”为无效条款: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该怎么办?

第一,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指出"霸王条款"的不合理之处,相互沟通,争取双方达成合意。

第二,若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消"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协出面调解。

第三,因"霸王条款"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依法对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或者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讨回公道,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

不合理不公平之处上面我提到不少了~~ 这次遇到问题的朋友可以以这些为参考去申诉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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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06:06  ·  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叶子的心愿 发表于 2017-5-17 05:46
哈哈,游戏更新了起来设置个东西~ 刚好是这个时间点

你以前说自己积极,现在看真不知道谁更积极,你眼里到处都是不公,我确更在意相对的公平。

到期时间是多久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事先说明,并让买方看到。

我没仔细看细则,也不想去看。但是你说没有明确说明终止就该重发,就是强词夺理了。我看不出来合约的不公平显而易见在哪里,你之前说的那些点我已经回复且找了现实生活中的例子。你说标题写的是游戏,再举个现实的例子,房产证上名称写的也不是“房屋70年产权所有证”啊,标题里肯定简明概要。具体卖什么起码要看内页吧。就像lz这个标题,也没说送的ff15兑换券过了兑换期吧(他都知道过期了,总不能说不知道捆绑的是兑换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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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yu5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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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06:07  ·  福建 | 显示全部楼层
trueapples 发表于 2017-5-17 06:06
你以前说自己积极,现在看真不知道谁更积极,你眼里到处都是不公,我确更在意相对的公平。

到期时间是多 ...


你看不到不公说明你三观有问题~ 建议重新看看~ 不想看的话就不要继续讨论和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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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yu5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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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06:11  ·  福建 | 显示全部楼层
trueapples 发表于 2017-5-17 06:06
你以前说自己积极,现在看真不知道谁更积极,你眼里到处都是不公,我确更在意相对的公平。

到期时间是多 ...

认为协议里注明的东西就是公平的,这是扭曲的三观.

消费者在不知道协议排除了自己哪些合法权利的情况下同意了协议,这本身就是在不公平的情况下进行的.

你不要一直强调按协议来做就是公平的了=.=拜托,协议本身就不合理.而且存在霸王条款. 详见15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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